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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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康达学院审计与法务室工作职责


一、审计工作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对学院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5.负责学院经济合同审核、用印、归档等工作。

二、法务工作

1.研究国家高等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学校法律事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对学院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学院日常法务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4.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三、其他

1.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完成经济案件的审计调查;

2.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