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零星维修服务定点单位框架合同
发包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学院内土建、装饰装修、水电维修以及零工使用等(不包括空调、电梯、家电、弱电、视频、门禁、网络、废气排放系统和消防设施等),具体内容以学院要求为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采取1+1模式,即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续签合同期限一年。学院职能部门对各服务单位_________进行一次考核,服务期内_________方可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本次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
维修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工程规范,验收合格
四、结算、审计与付款
1.结算期限
自然年度年终结算,12月份提供结算资料,基建部门初步审核后送审计部门审计。
2.结算方式
(1)工程量确认:工程量按实、按计量规范确认,由施工方、院方职能部门和维修申请部门共同查验工程量,以审计部门最终审计为准。乙方应在维修后___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工程签证单,逾期甲方有权不予签收。
(2)价格认定:
①招标清单内项目综合单价以施工方投标时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
②存在偏离学院控制指导单价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取费标准为学院控制指导单价*(1±20%),即单项报价高于指导价*(1+20%)则取单价费用为指导价*(1+20%),单项报价低于指导价*(1-20%)则取单价费用为指导价*(1-20%)。
③临时签证项目(非招标清单内项目)的综合单价由职能部门初审,审计部门最终审计认定。有类似项目的临时签证项目价格可参照招标清单内类似项目施工方投标综合单价。
3.审计与费用
(1)审计资料:2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和汇总的零星修缮工程验收合后由基建部门审核报审计部门审计。审计资料应真实全面,留有必要的影像资料。审计资料应规整严密,依据充分。基建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上报全部审计资料。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对审计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如逾期视同认可审计结果。
(2)审计费用: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超过10%,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在8%至10%(含)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学院承担20%,施工单位承担80%;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至8%(含)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0%,学院承担80%;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学院承担;上述规定列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核减率按审计最终定额与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额之间的差额计算。具体费用的标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项目,审计费用按照学院与社会中介机构合同约定为准;学院自审项目,审计费用按照相关工程总价咨询收费标准执行。
水电费按照审定金额3‰扣除。
4.付款方式
项目无预付款,自然年度年终整体验收合格后付至送审价款的___%,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____%(不计利息);保修期满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___%尾款(不计利息)。
支付工程款时,因乙方原因导致迟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本合同条款;
2.招标说明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在对于用户更为有利的前提下,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六、协议承诺
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零星维修服务定点单位。乙方可以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承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零星维修施工。
乙方应按投标承诺为用户提供工程施工。
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合格。
具体施工工程中,乙方必须组建满足维修项目及用户需求的项目机构。
乙方不得无故放弃维修服务资格。
乙方须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比价谈判项目。
在合同期内,乙方须为进校提供维修服务的每位维修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限与合同期限一致。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撤换现场施工人员;
有权监督承包人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有权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对所发现的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及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及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任何相关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受理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甲方的义务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工程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予以协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依约收取施工费用。
乙方有权拒绝用户提出的除施工、乙方承诺及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要求。
乙方有权对用户在施工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可以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
(2)乙方的义务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按时完整地提交工程资料(施工记录、工序和材料的报验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施工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向甲方报送委派项目经理及其项目机构主要成员名单、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施工工程范围内的施工业务。
施工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当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工作。帮助甲方实现合同维修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施工项目机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施工工作完成或者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甲方,并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在施工合同期内或者施工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搞好定点施工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立定点施工档案制度。定点企业必须将有关招投标及施工全过程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本次招标项下的任何合同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乙方单独之因素、原因、责任。乙方在相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及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招标人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八、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考核及管理
1.
2.
3.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未按生产规范组织施工或管理不善、措施不力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并对他们的施工安全负责。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学院职能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和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需按签订的康达学院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执行,履行安全施工承诺,杜绝在学院内发生不文明行为;工程施工时使用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容易发生危险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江苏省建筑规范及强制性条文。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须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须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6.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施工和安装,并承担重新施工和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自然年度年终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申请年度维修综合验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乙方具备验收条件后,甲方职能单位组织学院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十一、质量保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为:维修期内所有维修内容。质保期为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其他项目如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依照国家标准执行;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乙方未在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与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在维修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者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乙方应与用户重新协商确定相应延长维修期。
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由于项目经理或现场施工人员对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指示、违法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者侵犯了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向甲方和第三方进行赔偿;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直接费用支出。
乙方接受用户施工委托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履约保证金的扣收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取消其定点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1)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
2)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方式降低质量标准的;
3)一年内甲方相关部门对乙方并非严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的;
4)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5)乙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6)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甲方发现的;
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8)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或因施工单位其它原因造成工地工人群体性上访的;
9)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工程施工资质或投标资格的;
10)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施工定点资格的;
11)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中明确的职责与义务的;
12)现场无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
十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时,应向甲方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海州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人员。
2、乙方在各具体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和必要的设备。
3、乙方须承诺项目施工期间,派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必须亲自负责现场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处以__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有挂靠、转包等现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所有材料进场,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主材的品牌、型号、价格均需由甲方确认后施工。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减少工序和偷工减料;
7、如有变更项目和增减工程量,乙方必须事先办理签证,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计入决算;
8、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袋装及时运出校外,如不及时运出校外或随意在校园堆放,一经发现将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作好保护措施,不能损坏原有设施、周围水体、绿化、管线等基础设施,乙方应承担因破坏建筑物内及周边环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10、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1、乙方需遵守学校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份。 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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